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成功案例】何嘉骏律师辩护的一起偷越国(边)境案获不起诉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

2026年9月10日,何嘉骏律师辩护的刘某涉嫌偷越国(边)境案获不起诉。

图片4.png图片5.png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指控当事人刘某于2023年至2025年8月期间,先后共8次使用护照和从澳门国际机场飞往第三个国家的机票入境澳门,情节严重,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何嘉骏律师经过阅卷,向当事人刘某核实其是否入境香港后再去澳门,从刘某处调取证明其坐车前往香港的购票记录,认为当事人利用澳门过境政策入境澳门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其没有从澳门飞往第三国而是原路返回内地只是违反澳门过境规定,属于澳门政府管辖,刘某从香港入境澳门不适用内地《出境入境管理法》。

何嘉骏律师递交无罪辩护意见和相关证据,和检察官当面沟通,后该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公安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当事人6次从香港入境澳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刷了香港签注没有入境香港的2次涉嫌犯罪,最后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88号 中节能·西溪首座 A2-1号楼 721-722室 邮编310000
传真:0571-86898968
邮箱:houqilawyer@163.com

“厚启刑辩”更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