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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明 孙雪洁:GEO业务的法律风险及合规路径

作者:潘德明 孙雪洁 律师 发布日期:2026-04-01

2026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AI数据投毒情况,把生成式AI内容治理难题推到公众眼前。GEO(GenerativeEngineOptimization)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内容优化的先进技术,生成式引擎优化正处在技术改革与法律规范的交汇之处。此事件不但揭示出AI内容生态里暗藏的法律隐患,还为GEO业务的合规化发展提供主要参考。怎样于技术探索和法律边界当中谋求平衡,已成为行业不得不直面的主要命题。



一、GEO的技术本质与运作机理

(一)GEO的概念界定

GEO是随着大语言模型广泛应用而出现的新型内容优化手段。和传统SEO围绕搜索引擎排名开展优化不一样,GEO着重于影响生成式AI的输出成果——在用户向豆包、文心一言、通义千问等AI助手发问时,GEO尝试使特定来源的内容被AI优先引用、摘要或者推荐。简单来说SEO所优化的是搜索结果页,而GEO优化的则是AI生成答案。


举例来讲:若某律师事务所在各个平台不断发布“A律师团队专业精湛”的原创信息,当用户向AI询问推荐优秀律师时,AI或许会把该律师团队当作优选答案展示。


(二)GEO的作用路径

GEO对用户信息获取所产生的影响,主要经由以下途径实现:

(1)内容嵌入:基于在知乎、百度百科、行业论坛等平台发布结构化的问答信息,提高被AI抓取与引用的可能性。


(2)权威打造:基于持续输出专业信息,塑造特定品牌或产品的行业权威模样,促使AI在相关问题的回应里优先推荐。


(3)观念引导:基于调节信息源的分布和权重,对AI生成内容的偏向性产生影响,让用户接收到的信息朝着特定方向偏移。


(4)竞争博弈:基于GEO技术减少竞争对手内容被人工智能引用的可能性,在有限的信息展示位置里占据有利地位。


(三)GEO的技术实现方式

从技术实现角度,GEO主要基于两种途径发挥功效:

1.内容方面的适配改进。针对大语言模型训练数据的特性、检索增强生成的技术原理以及用户查询的意图,对初始内容开展结构化的转变。具体包括:于文本里提前放置核心观点,以此提高被摘要的几率;运用问答形式的标题来符合对话情境;嵌入权威数据的引用,强化可信度的信号;把控段落的长度,以适应AI的上下文窗口约束。


2.技术方面的可见度提高。优化Schema技术运用、API接口开放、知识图谱接入等途径,降低AI系统抓取与理解内容的难度,让优质内容更易被纳入AI的参考信源库。



二、GEO业务运营中的乱象

随着豆包、通义千问等国产大语言模型迅速普及,GEO业务在不长时间里历经野蛮生长。一些从业者把技术红利转变为违规获利的手段,在内容创作、技术使用和市场角逐等方面滋生出不少失范现象,很大程度上干扰信息生态的正常秩序。这类行为不但干扰市场的正常秩序,还极有可能触及法律的红线。这种情况在行业内也被叫做黑帽GEO,也就是运用作弊或者有疑问手段的生成式引擎优化方式。


(一)以“喂料”模式污染大模型

部分GEO服务提供商运用数据投毒策略,向大语言模型输送海量低质、虚假或者带有特定偏向性的信息,系统性地干扰AI的知识库搭建与输出成果。


1.系统性虚假信息投放:一些服务商基于大语言模型的信息整合特点,成批制造未经验证的虚假新闻、伪造研究报告或者虚构专家观点,经由多平台矩阵式发布产生信息茧房效应。这种内容常常打着数据分析、行业洞察的幌子,实际上暗藏特定商业目的,误导AI系统把虚假信源收入知识库,从而影响生成结果的客观性。比如部分机构编造某行业白皮书,并嵌入特定品牌优势表述,令AI在回应相关咨询之时自动援引这一虚假文献。


2.虚构口碑打造:基于操纵诸如知乎这类问答社区、小红书等社交平台评论区的内容环境,刻意营造产品或服务好评如潮的虚假景象。具体做法包括聘请水军大量生成格式化的好评、运用AI工具自动生成变体评论以躲避平台检测,还有基于种草、拔草话术模板引导用户做出决策。更为隐匿的方式是训练专门模型持续输出针对特定品牌的经验分享,让AI在检索用户评价时优先抓取这些经精细设计的正面内容,实现算法方面的口碑独占。


3.针对公开数据的污染:蓄意往公开数据源里注入遭篡改的统计数据、被歪曲的学术论断或断章取义的法规条款,损害AI训练数据的纯净程度。一些从业者甚至针对特定知识领域建立毒数据集,让模型在相关主题方面产生系统性的认知偏差。这种污染具备滞后特性与扩散特性,一旦进入大模型的预训练或者微调阶段,会在海量生成内容里持续释放错误信息,并且难以基于常规事实核查机制彻底消除。


(二)立体化的恶意竞争行为

基于GEO搭建全面的内容体系,在社交媒体、问答平台、垂直论坛等多类渠道同时投放负面资讯,营造出立体化的攻击形势,最终使真正高品质的产品被虚假消息所覆盖,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

1.恶意诋毁:技术团队专门开发针对大模型检索算法的对抗性优化策略,通过分析AI系统的排序规则,逆向设计内容方案和发布方法。大量发布针对特定品牌或产品的负面资讯,编造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用户投诉等不实信息,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造成损害。


2.负面信息操纵:基于当下大模型的语义领会特性搭建负面关联内容。操作人员基于批量产出含有某品牌+负面事件的关联文本,在数量充足的数据样本前提下,让AI逐步掌握错误的共现联系。当用户在后续查询此品牌时,AI或许会自动调用这些受污染的关联知识,给出带有偏见的回应。这种污染具备长期性与自我强化特性——错误关联一旦被录入模型的知识图谱,会在后续的检索增强生成进程里持续被引用和传播,形成难以打破的负面认知闭环。


(三)虚假认证与权威造假

制造各种权威支撑,迅速提高客户内容的AI引用权重,搭建虚假的信任纽带。这种行为从本质来讲是对信息认证体系的系统性损害,其危害远超过一般性的内容失准。


1.虚构组织资质和专家身份。常见的操作方式包含:编造并不存在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或者国际认证组织,给它们加上国家级、国际权威等称号;伪造专家学者的学术头衔以及从业经历,把普通从业人员包装成首席科学家、终身教授;冒用真实机构的名义发布虚假声明,或者假冒知名学者的署名发表未经其审阅的学术观点。这些虚假的权威标识被大量融入GEO优化内容里,让AI系统在检索时把它认定为高可信度的信息源,随后优先引用并进行传播。


2.控制排名和奖项评选。基于技术方法对各类榜单、评级以及奖项的生成机制予以干预。在商业领域,显示为往行业十大品牌、消费者信赖产品等评选活动里注入可操控的数据;在学术领域,就体现为操控论文引用指数、虚构期刊影响因子,甚至伪造同行评审意见。这些受污染的排名数据一旦进入大模型的训练素材,会成为AI评判品牌或产品好坏的主要根据,形成虚假排名—AI引用、公信力强化的不良循环。


3.制造虚假的官方支持与政策联系。更为严峻的情形是伪造政府机关的批复文档、红头公文或领导指示,把商业推广信息包装成政策导向或国家战略。有些操作者会编造入选国家某部委试点项目、国家级专项重点项目等不实信息,基于公众对公权力的信赖为商业目标背书。这种行为不但会误导AI系统进行信息筛选,还极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信任方面的危机。一旦虚假信息被AI大量引用并传播开来,将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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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GEO违规运营的法律风险分析

GEO违规操作不仅有悖商业伦理,还极有可能触犯多个法律法规,从而引发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一)GEO运营中涉刑风险

1.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情回顾

2025年7月,某金融服务平台公布,金融黑灰产正基于生成式引擎优化(GEO)技术对诈骗手段进行升级,犯罪团伙通过干扰AI输出的方式伪造金融机构客服电话,导致部分用户误信错误电话而受骗。


若GEO操作人员在清楚知晓是虚构事实的情况下,通过编造、发布不实信息来诱导用户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主观方面具备非法占有意图,客观方面导致用户财产受损,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特别是运用AI投毒方式大规模开展欺诈活动的,其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传统欺诈相比,GEO开展诈骗展现多对多的信息传播特性,也就是行为人并非仅在单个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而是运用GEO技术在知乎、百度百科、行业论坛、自媒体等多个平台批量产出大量内容,建立信息矩阵,基于AI的权威效应提高不实信息的可信度,依靠算法推荐实现精准触达,所积累的社会危害更大。


2.虚假广告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背国家规定,基于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商家不能就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以及曾获荣誉等方面,进行虚假或易让人误解的商业推广,以此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可凭借组织虚假交易这类途径,协助其他经营者开展虚假或易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三十一条,若违反本法相关规定且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由GEO发布不实信息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特定领域,对消费者人身健康造成损害,情节恶劣的或许构成虚假广告罪。GEO业务里虚假广告罪的高风险情形主要集中在三类:

(1)虚构产品功效的特定领域推广,像医疗、金融、教育等行业,基于GEO技术让AI推荐夸大疗效的药品、承诺保本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者虚构师资的教育机构;


(2)伪造用户口碑的大规模操作,大量生成虚假使用感受并优化到AI信源库,营造出真实用户推荐的假象;


(3)借势热点事件的蹭流量式营销,在公共话题中植入未经核实的商业信息,利用AI的即时响应特点迅速扩散。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GEO技术加强虚假广告的隐蔽性和渗透性。传统的虚假广告依靠特定媒介进行主动展示,而经过GEO优化的内容或许会以AI客观分析的形式展现,消费者更不易辨别其商业属性和真实性。这种技术中介效应不会改变行为的性质,不过或许会由于传播范围大、受众不特定,进一步加重对刑事责任的评价。另外倘若GEO服务提供商和广告主构成共谋关系,或是明知内容虚假却仍然提供技术支撑,也许会构成共同犯罪,要根据各自所起作用来划分主从犯的地位。


3.非法经营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一些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背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基于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的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尽管目前GEO领域还没有涉及此罪名的案例,不过在过往的判例里,基于黑SEO手段为他人开展负面信息删除服务、有偿发布虚假信息等举动,已被判定为非法经营罪。故而在GEO领域,要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虚假广告发布等需特定资质的经营活动,并且达到法定追诉标准,或许构成非法经营罪。


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虚假情况,对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损害,导致他人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在GEO运营场景里,此罪的适用展现出明显的特殊性。传统损害商业信誉的举动通常表现为在公开媒体上刊发虚假负面消息,而GEO技术让攻击行动更具隐蔽性和技术性。行为人并非直接在消费者能够触及的平台上发布诋毁性的内容,而是采用数据投毒的手段,把虚假负面信息嵌入AI系统的知识库,使得AI在回应用户查询时主动生成对竞争对手不利的结论。此间接损害模式提高行为判定的复杂程度,不过本质上仍然符合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规范要义——散布行为基于AI系统的自动生成与推荐实现,且传播范围更广泛、持续时间更长久。


(二)存在不正当竞争风险

另外经由GEO发布不实内容、编造用户评价、伪造虚假认证等举动,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与此同时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数据污染这类行为同样违反该法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规定。


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正朝着产业链的上下游扩散。部分GEO服务提供商推出竞品压制套餐业务,把抹黑、降权、关联建立整合售卖;某些数据中间商专门收集、处理、售卖可用于攻击的负面素材库。这种产业化运营明显降低恶意竞争的标准,让中小企业也有机会成为被攻击的目标,而受害方常常遭遇取证艰难、维权费用高昂等实际难题。若优质产品因不实信息错失市场机遇,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会遭受严重打击,最终受损的是消费者权益以及数字经济的稳健发展。



四、GEO业务的合规路径

此次315晚会揭露的AI投毒情况给GEO行业拉响警报。GEO技术自身是中立的,重点在于怎样运用。符合规范的GEO应成为衔接优质内容和用户的纽带,而非误导使用者、进行恶意竞争的手段。


(一)合规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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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规的具体要求

1.内容层面合规

保证所发布的信息具备事实支撑,数据出处能够追溯,不可编造用户评价、销售数据、资质荣誉等内容。针对涉及专业领域的内容,需由拥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审核把控。


2.技术层面合规

恰当地运用爬虫、数据分析等技术工具,遵循网站的Robots协议,不可基于技术方式操控算法、刷量刷评、扰乱正常的信息传播秩序。


3.建立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

建立内容审核体系,针对GEO所发布的内容开展事前审查以及事后监测工作,保障内容质量,及时察觉并纠正违规内容。建立投诉处置机制,针对用户投诉迅速响应并处理。



五、结语

首先要明确,GEO运营作为新行业并非没有可取之处,若GEO投放的如果是毒,必定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不管是直接进行投毒操作的主体,还是为其提供技术支撑、资金结算、推广途径等协助的关联方,都难以摆脱法律的追究。从刑事法律责任角度来看,基于GEO实施犯罪的举动,或许会触犯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众多罪名,要面临严苛的刑事惩处;从民事法律责任角度而言,因虚假信息而遭受损失的用户与企业,有权利要求侵权一方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方面的责任;从行政法律责任角度来讲,市场监管、网信等相关部门能够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违规的主体提供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列入失信名单等行政方面的处罚。


最终GEO行业的稳健发展依赖于技术伦理和法律规制的双重管控。技术自身不存在善恶之别,不过技术的运用需受价值准则的指引以及法律底线的规范。GEO服务提供商需树立恰当的技术伦理观念,把合规意识融入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从内容创作、技术改进到效果检测,建立全链条的合规管理机制。与此同时要踊跃参与行业标准的拟定,促使GEO服务由野蛮生长迈向规范发展,凭借技术向善的观念获取市场和社会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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