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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西湖分会举办“扫黑除恶”专题培训 胡瑞江授课

发布日期:2018-05-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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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沈国勇律师、胡东迁律师、周志明局长、胡瑞江律师

  厚启讯:5月5日,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分会联合举办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代理要点和刑事辩护技能专题培训班。西湖区司法局局长周志明到会做动员讲话,杭州律协刑防委主任沈国勇、市律协刑诉委主任胡东迁、刑诉委副主任缪谓川做专题分享,西湖分会会长、市律协副会长史建兵作总结致辞。市律协刑民交叉委主任、我所主任胡瑞江律师受邀作《“黑”“恶”案件办理技巧和注意事项》主题分享,西湖区律师代表和部分高校学生共计200余人受训。

  西湖区司法局局长周志明在动员讲话时指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律师朋友要特别重视,在代理该类案件时要严格履职,同时注意依法依规、防范风险。

  沈国勇律师分享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技能》,他认为刑事辩护服务大致可以分为“捕前辩护”、“报捕辩护”、“捕后辩护”、“诉前辩护”和“诉后辩护”五部分,各环节的辩护工作均有侧重,不应浪费每一个阶段的辩护机会;缪谓川律师介绍了他对全国律协出台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理解,指出该《规范》与其他文件的不同之处,建议律师同行充分重视《规范》的指引作用,用好、用活《规范》的有利内容;胡东迁律师结合其20多年的刑事法律服务工作经验,重点提醒了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会见风险、泄密风险、违规收费风险等常见风险点,强调规范执业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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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瑞江主任详细介绍了“扫黑除恶”(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背景和具体要求,分“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和“恶势力犯罪”两部分提出辩护的基本思路和须注意的风险点。胡瑞江律师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在新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在实质层面上并未明显变化,律师仍然需要按照“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和“社会危害特征(非法控制特征)”四个方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成立提出辩护意见,同时要注重量刑辩护和财产刑辩护。关于“恶势力”案件的辩护,胡瑞江律师认为律师在代理该类案件时要做到“不拔高”、“不死磕”、“拒助攻”、“善借力”、“依法辩”、“重量刑”和“防风险”,充分履行好律师职责,帮助司法机关提高黑恶案件的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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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兵会长总结致辞

  史建兵会长认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是广大律师都要参与其中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律师的依法履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早大小”和“打准打实”基本目标,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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