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晚,“厚启十周年系列活动”之“厚启刑辩沙龙第55期”在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沙龙以“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无罪辩护”为主题,分为主题分享与交流互动两大版块,由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周立波律师担任主讲人,吸引了众多法律从业者到场参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灿君老师还特意带领浙工大的同学们前来参观学习,现场氛围十分热烈。
主题分享环节,周立波博士结合亲自办理的几起典型案例,从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内涵范围与特点、辩护方法与技巧及辩护感想三方面同大家展开分享。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内涵范围与案件特点
周博士指出,计算机网络犯罪并非独立罪名,而是涵盖以计算机网络为对象、工具或空间场所的一类犯罪行为的统称。根据2022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涉及以下三类案件: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案件;拒不履行信息网络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案件以及主要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犯罪案件。同时,他也总结了在实践中,此类案件“技术门槛高、犯罪变化快、办案挑战大,但辩护空间多、专业律师少、办案见效快”的特点,强调辩护需兼顾技术原理与法律逻辑。
(二)辩护方法与实务案例
周博士结合自身承办的几起典型案例,分别讲授了各案的辩护要点,并系统梳理了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无罪辩护路径与基本方法:
1. 事实辩护:通过技术运行原理澄清行为性质。例如“翻墙软件案”中,论证VPN、SSR软件不具备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成功推翻“提供侵入工具罪”指控,又结合该类行为的特点,从5大角度推翻非法经营罪的指控,最终成功办理多起(包括全国首例)售卖翻墙软件无罪案件。
2. 证据辩护:推翻电子数据、软件功能等鉴定意见。如“任天堂游戏机破解案”中,指出检材来源不明,鉴定的依据、标准、过程、方法都不符合专业的规范要求,甚至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的技术条件,鉴定的意见涉嫌在委托人的暗示下作出,最终成功推翻“破坏性工具”的鉴定结论,也直接推翻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3. 法理辩护:深刻剖析法律规范之内涵并准确适用。例如“网站注册证书案”中,周博士提出刑法第286条第二款的适用也应要求”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其中“数据和应用程序”应限定在与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本身有关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结合技术角度分析与法理论证,说明修改网页审查元素未破坏系统运行功能,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辩护意见成功被一审法院采纳。而后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印证了周博士的观点。
4. 类比辩护:将网络空间中的行为与物理世界的行为对照。如将利用VPN等翻墙软件比作“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偷渡”,阐明行为本质是一种“违反网络审查秩序的电信活动”,在刑法尚未规定的情况下当然不构成犯罪。
此外,周博士还分享了其中一个案件背后令人动容的爱情故事,并为此专门撰写了一篇办案札记《五到十秒钟的爱情》。文章链接附上,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查看原文。
(三)辩护感想
讲座最后,周博士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办案体会,分享了以下四点感想:
1.“多看论文,慎看判例”:注重理论深度,避免判例局限性;
2.“一案,一课题”:将个案研究提升至学术高度,潜心钻研;
3. “穷案理,尽人事”:全面梳理案件细节,争取最优结果;
4. “要有同理心”:引导裁判者理解辩护逻辑,铺设“说服之路”。
周博士总结道:“最好的辩护,不是让裁判者走自己的路,而是让裁判者走你铺的路。”
讲座结束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在交流互动环节,浙工大的同学与律师同仁们积极互动,向周博士提问请教。
潘灿君老师与俞永乐律师还分别发表了针对此次沙龙活动的感触与观点,感谢周博士带来如此“干货满满”的分享,并祝贺厚启所第五十五次刑辩沙龙圆满成功。最后,邓楚开主任做总结陈词,表达了对各位同学、同仁们积极参与厚启沙龙活动的感谢,并邀请潘灿君老师作为下次活动的主讲嘉宾。
感谢大家对厚启的支持与厚爱,请期待下一次沙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