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5日,以“新经济格局下经济犯罪辩护的技能革新与突破”为主题的第八届疑难案件辩护研讨会,在上海IBP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厚启所主任邓楚开律师应邀参加研讨会,并就“以立体辩护应对复杂商事犯罪案件”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经验。
邓律师以自身办理的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为例,从法律资源与辩护手段的立体运用两个层面,分享“以立体辩护应对复杂商事犯罪案件”。
面对复杂商事犯罪案件,在法律资源方面,不能局限于刑法,要从立法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寻找辩点。例如,在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办案机关认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核心依据是《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就此问题,从立体运用法律资源的角度,依据《立法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出台的文件不是行政规章,不是法律渊源,不能作为办案的法律依据;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无权认定有毒有害物质及其检验方法,其就此发出的通知在内容上违法。
在对复杂商事犯罪案件进行辩护时,在辩护手段上,可以采用要求司法部审查其下属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要求最高法院撤回与法律精神不符的指导性案例,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合法性,通过这些手段进行立体辩护。
邓律师的分享,既紧密结合刑事辩护实践,又有开阔的视野,对于提升商事犯罪案件辩护效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