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组织刑事辩护团队开展专题内训,由孙雪洁律师主讲,聚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5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2026年《解释(二)》”),系统梳理新规亮点、刑事辩护要点及对实务的影响,帮助律师准确把握反腐败最新司法动向。

一、新规出台:破解旧解释滞后,统一司法尺度
孙雪洁律师指出,2016年《贪污贿赂司法解释》曾长期作为反腐败司法核心依据,但随着腐败形式不断翻新,其在新型腐败认定、单位贿赂入罪标准、量刑双轨制等方面逐渐显现滞后性。2026年《解释(二)》经“两高”审委会、检委会审议通过,旨在解决前述问题,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加大惩治力度、彰显国家持续反腐决心。
二、核心变化:四大亮点重塑贪贿案件办理规则
结合条文与实践,孙雪洁律师重点解析了2026年《解释(二)》的四方面突破:
1.严惩新型隐性腐败:明确单位贿赂定罪量刑标准,完善挪用公款、介绍贿赂认定规则,细化股权、股票预期收益型受贿的数额认定与财物价格鉴定规则,让隐蔽腐败“无处遁形”。
2.打破量刑双轨制:首次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参照公职人员同类犯罪标准执行,落实“平等保护公私产权”原则。
3.完善退赃与追缴机制:明确“积极退赃”认定标准,强化违法所得追缴力度,兼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不让犯罪分子获利”的惩治目标。
4.统一法律适用口径:对部分罪名量刑标准作出调整,减少地方裁判差异,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三、实务影响:调查范围扩大,打击重心转移
孙雪洁律师强调,新规对刑事司法与行业合规均产生深远影响:
1.调查范围拓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门槛由高额标准降至3万元,小额腐败被全面纳入打击,实现对民企职务犯罪的“全链条覆盖”。
2.打击重心转向单位犯罪:医疗、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行业成为重点,医疗领域单位行贿3.10万元以上即入罪,形成“个人+单位”双轨打击格局。
3.从严惩治趋势明显:通过细化规则破解“影子公司”、股权代持等新型贿赂,强化追缴力度,压缩腐败生存空间。
四、辩护要点:精准适用规则,保障当事人权益
在刑事辩护层面,孙雪洁律师提示律师重点关注:
1.时间效力适用:2026年5月1日前的行为,依从旧兼从轻原则选择有利解释,严守刑法谦抑性。
2.“利用职务便利”认定:综合任职单位性质、职能、实践惯例等因素,结合行政管理关系、职权管辖范围两大标准,准确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便利。
3.受贿数额认定:对股权、股票等预期收益型贿赂,严格按案发时实际获利或市场溢价认定,重视财务鉴定与价格评估的专业性。
4.非公犯罪辩护:避免机械套用数额标准,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性,实现精准辩护。
五、结语:注重司法实践 以专业护航公正,
本次内训系统梳理了2026年《解释(二)》的核心变阵与实务痛点,充分彰显了厚启律师事务所直面司法前沿、攻坚新型疑难案件的专业定力。孙雪洁律师强调,在新规大幅降低入罪门槛、严密法网的同时,刑事辩护律师的角色不应仅是事后救济,更是制衡公权力规范行使、防止刑罚权滥用的重要一环。在随后的互动研讨环节,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实践积极发问、热烈论辩,针对“利用职务便利”的扩张认定、预期收益型受贿的财务鉴定质证等难点碰撞思路、凝聚共识。
未来,厚启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化、精细化”的刑辩理念,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既维护国家法治法治尊严,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精湛的业务能力实现“让无罪者不受追究,让有罪者当其罪”的司法愿景,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