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近日,我所孙雪洁、李世纬律师办理的W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获不起诉处理。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W某根据上线指示,在××小区通过收、发快递的方式,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苹果手机 10部,总价值 6万余元。经查明,该 10 部手机系使用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购买。W某非法获利 1万余元。
二、辩护策略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孙律师和李律师介入此案,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立即递交委托手续、拷贝案卷材料,并认真研究了全部案卷,发现本案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上游犯罪事实并未查实。于是辩护人对此案作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后跟检察官沟通多次,检察院认为W某共实施了数次转移行为,总金额近百万,决定进行起诉。为防止案件被起诉到法院,辩护人及时改变辩护策略,与检察官进行多次谈判协商。
三、处理结果及思考
最终W某退出非法获利1万余元和掩隐金额6万余元,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本案中,当事人供述的掩隐行为有数次,总金额也较高,但每次行为证据均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问题,最开始辩护人采取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在检察院综合考虑决定起诉的情况下,又及时改变辩护策略。辩护人与检察官进行多轮深度沟通,既坚持法律立场,又积极寻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