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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之:如何做到脱稿辩护

作者:王怡之 副主任 发布日期:2025-08-19

近期和同事一起辩护了二审案件,在庭上我一如既往的进行了脱稿辩护,庭审结束后,同事问我:“怎么能做到有条理的全脱稿进行辩护?并且不仅根据事先准备的内容,还要参考庭审的情况修改事先的内容?”


我思考了一下,我自己从2017年2月13日开始出庭辩护第一个案件开始,所有的庭审我都要求自己是全脱稿辩护。下面就我个人如何能做到这一点的经验和方法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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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系化思路


个人认为,很多律师做不到脱稿辩护很大原因在于:做不到体系化思路。何为“体系化思路”?简言之就是讲话没有条理,不知道先讲什么,中间讲什么,最后讲什么。


因为你不知道先讲什么,中间讲什么,最后讲什么,很容易陷入背稿子的状态,一旦进入背稿子的状态,就容易忘词。


即便很多律师念着稿子辩护,如果没有体系化思路的情况下,也很难让听众听到他清晰的逻辑,很难有条理性。


个人认为,体系化思路可以分为“大框架”和“小框架”。



(一)何为“大框架”?

所谓的“大框架”是整个辩护词的宏观框架,宏观框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 传统模式

证据实施分析——定性法律分析——量刑情节分析——程序分析。


2. 事实模式

(1)起因——经过——结果;

(2)外部——内部——内外结合。


3. 重点模式

事实经过、构成要件、法律法理价值争论。这种模式俗称“大杂烩”,把所有重点突出起来,但是逻辑连贯上稍差。


4. 多事实多罪名模式

这种一般很多就是按照事实和罪名进行划分。

我们在确定好整个“大框架”后才能做到“纲举目张”,“有的放矢”。



(二)何为“小框架”?

“小框架”是在大框架之下,各个一级二级标题下具体的内容论证,在这方面我发现很多律师在论证时都存在层次体系不清的问题,即便很多演讲能力很强的同行进行脱稿辩护,但是也容易出现讲了半天,看似说了一大推,能让人记住的观点却很少的现象。


我认为出现这种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在“小框架”下层次不清,导致听众听得十分困惑或者看似讲得精彩,但是能让人记住的辩点却很少。


我个人在“小框架”上一般用两种逻辑层次的方法:

1. 概括观点——法律法理规定分析——证据事实分析——结尾。

2. 概括观点——证据事实分析——法律法理规定分析——结尾。


在“小框架”中如何“结尾”?个人认为有三种方式:

1. 总结型

最简单的模板就是“因此+总结性观点”。


2. 举例型

(1)举出指导案例、指导性案例、参考案例、著名案例等;

(2)类比举例,如朱明勇律师在张家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件中为了解释“甲苯”和“芳烃”的关系,举了一个“苹果”和“水果”的例子;

(3)顺着公诉人的例子进行改装,此点难度较大,下文具体讲解如何改装公诉人的例子。


3. 反驳型

因为在一审的案件中我们辩护人都是处于在公诉人发表完公诉词之后,后发表辩护意见的位置,所以我们有后手优势,那么如何进行反驳?下文具体解释。


个人经验,我们如果头脑中有如上的框架,就不用刻意的背稿子,口头表达将会非常顺畅,有体系性、层次性。



(三)兵无常形,水无常态?

很多人观点认为,辩护词和辩护就要“兵无常形,水无常态”,不能按部就班,不能有固定的套路。


我部分赞赏上述观点,我个人认为“兵无常形,水无常态”的前提是要对不同类型的情况预先总结有不同情况的应对方案,然后在根据具体的情形采取不同的策略。


这就是“哲学”的原理,要掌握万事万物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掌握底层逻辑,而不是事先没有预案,临时制定策略。


就如同“水无常形”,但是我们要事先总结水流在不同地形下会呈现什么状态,流速多少?水量多少?那么在遇到不同地形之时,我们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毛主席说过“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战争中总结战争。”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二、如何临场进行反驳?


临场根据公诉方的观点进行反驳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但是也不是没有快速组织语言的方法,举一个例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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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公诉人的观点,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反驳:

1. 根据客观事实反驳

这份鉴定意见在检材的真实性、充分性,鉴定的方法科学性和标准上确实有问题。


2. 逻辑反驳

(1)直接反驳:你这是诉诸权威,是犯了“推不出的错误”。

(2)间接反驳:如果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都没问题,那么最高院《刑诉法解释》第97—101条鉴定意见审查规则就没有适用的空间了。


3. 法律法理反驳

2012年刑诉法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就是要让我们司法人员不要轻信鉴定的结论。


4. 案例反驳

《刑事审判参考》第1252号湖州张国群盗窃案的裁判要旨就告诉我们,不要迷信专家。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的反驳,就能做好在第一轮发表辩护意见或者第二轮辩论时做到临场根据对方的观点组织反驳语言。


三、如何应对对方举例?


庭审中,对方会举出一些例子以论证自己的观点,那么如何有效的回应这些例子,是考验律师庭审能力的一项关键指标,我个人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应对。


1.方法一:进入对方的例子,推导出有利于我方的论点

具体两步走:

(1)你的核心观点是什么;

(2)把你的核心观点代入例子中。


举例而言,前几年著名的梅州公诉人国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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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公诉人可以如此回应:

(1)公诉人的核心观点

即便只有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根据《刑诉法》第55条只要证据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也可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2)代入例子

如果有多名证人的证言证实我有婚外情,并且证言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那么我自然应承担责任,就像本案的被告人一样。但是,我的人格、我的职业和我的家庭,不会给我婚外情的机会,这一点是和本案被告人不同的。


2.方法二:进入自己的话题对接

具体也是两步走:

(1)强调对手的例子不是关键,不重要+原因;

(2)强调自身的观点很重要,是关键+原因。


还是以上面的梅州公诉人国骂事件为例,以上述方法,公诉人可以如此回应:

(1)强调对手的例子不是关键,不重要+原因

公诉人有没有婚外情不是关键,因为这跟今天审理的案件没有关联。


(2)强调自身的观点很重要,是关键+原因

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是否充足才是关键,因为这是今天审理案件的核心。


个人认为,通过上述两种方法,就能在庭审中很好的回应对方临时的举例。


四、如何练声?


练声在演讲和发表辩护词的过程中也十分的重要,简单讲,你能不能做到一开口全场就被你吸引住。


我认为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就是模仿台词很好的演员演戏的片段或者跟读新闻联播的主持人的主持词联系演讲,注意他们的发音方法,发音重点,录音以后改善自己的演讲方式。


我们所最近就通过模仿电视剧演员表演中的片段,练习发音方法,这是一种非常好的训练方法,大家可以一试。


当然体系化思路、临场反驳、回应举例、练习发声是我们能做到脱稿辩护的简单的几个方面,接下去我会多分享个人在法庭辩护方面多一些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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